来源时间为:2023-08-25
希荻微公告,拟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1500万元-3000万元,拟回购价格不超过31元/股。
虚增营收超20亿元冠农股份及董事长刘中海合计被罚400万元
()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23】4号),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公司及董事长刘中海、时任总经理肖莉、时任财务总监莫新民、时任天沣物产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王新等责任人均被罚。
涉嫌虚增营收及成本
据新疆证监局查明,冠农股份在2021年报、2022半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增营收及营业成本。
在2021年报中,冠农股份子公司天沣物产以修改原始单据等手段,将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的皮棉贸易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虚增2021年营收3.53亿元,占2021年报披露营收的8.14,虚增营业成本3.53亿元。
此外,冠农股份关于2022年上半年部分皮棉贸易业务及轧花厂承包经营业务的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虚增2022年上半年营收17.29亿元,占2022半年报披露营收的51.64,虚增营业成本17.29亿元。
其中,天沣物产关于2022年上半年部分皮棉贸易业务存在会计差错,导致虚增营收10.15亿元、营业成本10.15亿元;冠农股份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关于2022年上半年轧花厂合作经营业务的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导致虚增营业收入7.14亿元、营业成本7.14亿元。
由于业绩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4月21日,冠农股份曾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业务的对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减。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被罚
告知书显示,冠农股份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78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7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与此同时,根据《证券法》第82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1条第三款的规定,刘中海时任冠农股份董事长;肖莉时任冠农股份总经理,在编制2022年半年报告期间任财务总监;莫新民在冠农股份编制2021年度报告期间担任财务总监,负责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上述人员对冠农股份涉嫌信披违法负有直接责任。
此外,王新时任天沣物产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存在负责组织天沣物产相关人员修改原始单据的行为,该行为与冠农股份2021年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证券法》第197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冠农股份给予警告,罚款300万元;对刘中海给予警告,罚款100万元;对肖莉、莫新民、王新给予警告,罚款50万元。
华翔股份定增3亿遭问询:募资规模是否合理收购晋源实业是否存利益输送
()日前公告称,公司因定增事项收到上交所发出的问询函,要求就募投项目、认购对象、融资规模、经营情况、存货与应收账款等问题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认购资金从哪来?
8月8日,华翔股份公布定增预案,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需要指出的是,此次定增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不超3584.23万股。
上交所要求华翔股份说明:此次募集资金补流的必要性、募资规模是否合理;公司控股股东认购的主要考虑,认购资金来源及其具体构成情况;控股股东认购数量或认购金额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此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或减持计划;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监管要求。
截至2023年3月末,华翔股份货币资金余额3.47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10.78亿元。在测算未来三年营运资金缺口时,公司以2020-202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16.04为基础测算2024年、2025年的营收。针对营收测算,上交所要求华翔股份说明以16.04作为2024年、2025年营收增长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净利润是否存持续大幅下滑风险?
定增预案显示,2020-2022年和2023年1-3月,华翔股份实现营收分别为19.49亿元、32.82亿元、32.26亿元和7.61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2.04、19.39、18.45和21.31;净利润分别为2.44亿元、3.09亿元、1.99亿元和7060.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5亿元、3.28亿元、2.63亿元和7657.29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6亿元、-8.33亿元、-8.40亿元和-4.60亿元。
由于2021年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翼城新材料收购晋源实业100股权,新增生铁及可再生资源业务收入。在2021-2022年以及2023年1-3月,公司生铁及可再生资源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36、-4.60、-1.69。
上交所要求华翔股份说明:2022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各期净利润与归母净利润的差异原因;公司净利润是否存在持续大幅下滑的风险;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额为负的原因,投资活动主要现金流出与资产负债表相关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变化的匹配性。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公司商誉5712.89万元,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翼城新材料收购晋源实业所产生;2022年全额计提了大额商誉减值准备,因为晋源实业存在停产情形。
对此,上交所要求华翔股份说明:被公司收购前后晋源实业的经营及业绩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收购晋源实业的背景、原因、收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公允性;2021年公司收购确认大额商誉、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的的具体情况及依据;晋源实业停产、持续亏损的原因,收购晋源实业是否存在业绩承诺及后续实际履行情况,相关收购过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此外,针对报告期内晋源实业行政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司内控措施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以及是否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等问题,上交所也要求华翔股份补充说明。
华勤技术实控人、部分董事及高管拟合计增持不低于1000万元公司股份
()发布公告,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文生先生,副董事长崔国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振海先生,董事陈晓蓉女士共4人计划自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华伍股份股东振华重工减持期满累计减持182.26万股
()公告,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其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2.26万股。
一年半“花式”虚增营收超20亿元,冠农股份被罚300万元
冠农股份8月23日盘后公告,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一年半时间内虚增营收合计超过20亿元,证监会将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金300万元。截至8月24日收盘,冠农股份报9.43元/股,涨3.74。
公告显示,冠农股份的2021年年报及2022年半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在2021年年报中,冠农股份子公司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沣物产”),以修改原始单据等手段,将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的皮棉贸易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虚增2021年营收3.53亿元,占当年营收的8.14,同样虚增营业成本3.53亿元,导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
而在2022年半年报中,冠农股份的举动越发大胆,虚增营收金额高达17.29亿元,占当期营收的51.64,同时虚增等额营业成本。
因此,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冠农股份予以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刘中海给予警告,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冠农股份总经理及2022年半年报编制期间任财务总监的肖莉,编制2021年年报期间任财务总监的莫新民,以及时任天沣物产执行董事、法人代表的王新同样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明确提及,王新存在负责组织天沣物产相关人员修改原始单据的行为,该行为与冠农股份2021年年报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冠农股份虚增收入的手法,此前也有过公开披露。公司公告显示,冠农股份于5月5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此前于4月20日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公司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情形,内控存在重大缺陷,部分收入确认方式选择不当,部分收入确认存在跨期。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及,针对子公司天沣物产2021年开展的皮棉贸易业务,冠农股份修改了部分皮棉贸易销售合同、货权转移证明及费用说明中相关内容,将修改后的文件替换原始文件,并据此确认相关收入;此外,在开展部分皮棉贸易业务时,存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未拥有商品控制权的情形,公司在该业务中充当代理人角色,对于该业务,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确认收入;并且,公司还存在将部分2020年已完成货权转移的皮棉贸易收入,跨期确认至2021年度的情形。
根据公司年报资料,棉花加工、番茄精深加工与甜菜制糖是公司三大优势产业,公司日前披露的2023年半年报显示,冠农股份2023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4.26亿元,同比增长49.83,归母净利润4.67亿元,同比增长77.64。
康缘药业:KYS202002A注射液获批进行成人系统性红斑狼疮临床试验
()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KYS202002A注射液成人系统性红斑狼疮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KYS202002A是由公司开发的一种全人源抗CD38单克隆抗体,该新药前期已在中国、美国获得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适应症临床研究许可,目前已启动中国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适应症I期临床研究。
据悉,KYS202002A注射液本次申报的适应症为成人系统性红斑狼疮,临床前药效学研究显示该新药能通过抑制浆细胞进而减少自身抗体的产生,降低T、B淋巴细胞反应性,且耐受性良好,有望对系统性红斑狼疮及其他与CD38(一种定位于细胞膜上的糖蛋白)相关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产生积极的治疗作用。
人福医药:HW060015胶囊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8月24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武汉人福创新药物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HW060015胶囊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本品单药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开展临床试验。
晶科能源:拟以3亿元-6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晶科能源公告,拟以3亿元-6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8.85元/股。
正和生态:目前不涉及核废水处理的相关业务
()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目前不涉及核废水处理的相关业务。
容知日新:控股股东、实控人及部分董事等计划增持
容知日新8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合计8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此次增持股份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新锐股份:拟3400万元至6800万元回购股份
新锐股份8月24日晚间公告,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4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