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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4/3 16:17:13 浏览:248

来源时间为:2023-4-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0日14点

召开地点: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上海市徐家汇路585号)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0日

至2023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作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得公司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八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23年3月31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9项议案《公司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融资工具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第6项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7项议案《公司2023年对外担保的议案》、第8项议案《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第10项议案《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日(周一)

上午9时—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江苏路、镇宁路中间)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6.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忆、范晶云

联系电话:021-23108718传真:021-23108717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10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登记表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证券代码:600021编号:临2023-20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3年度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对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是有利的。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级子公司根据具体经营计划或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关于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产融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存贷款、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业务、票据业务等,并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债务融资工具资金,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2.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

(1)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规模化采购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其中,购买设备、产品等及物资总包配送方面:拟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购买大宗物资及基建设备物资总包配送约10.78亿元;拟向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物资约9.17亿元。

燃料采购方面: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燃料采购约4亿元。

(2)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2023年度预计委托承运运费不超过8000万元。

友好航运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公司副总经理田建东先生担任友好航运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3.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其中,燃料销售方面:拟向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约3.4亿元。

4.电力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发电权交易业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家电投集团

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金350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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