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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宣布成立旅游业监管局-旅行代理商注册处

发布日期:2016/1/9 9:04:24 浏览:511

    近期一名赴港旅游的内地旅客疑因购物纠纷被打死。事件引起内地民众一片哗然,批评香港宰客购物团非常猖獗,损害了香港在内地人心目中的形象。有香港律师透露,根据香港法律规定,涉案的疑犯一旦被裁定犯误杀罪,最高可处终身监禁。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说,特区政府已宣布成立旅游业监管局,处理目前香港旅游业议会及旅行代理商注册处负责的规管和发牌工作。同时,旅游事务署会继续与律政司做好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草拟并提交立法会,请立法会通过。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樑10月31日指出,过去数天,香港旅游业议会等有关人员协助死者家属处理相关事项。特区政府也会检讨旅游措施,打击违规活动,特别是强逼购物活动。


 


    内地旅客被打死


 


    此宗命案发生于10月19日,来自黑龙江的54岁姓苗死者参加的一个内地旅行团,到香港一珠宝店购物时,其同行姓张女同事与内地女团长因购物问题发生争执。苗上前调停,其间遭人推出店外袭击,送院抢救一直命危,20日上午,苗不治身亡。


 


    之后,香港警方拘捕了四名涉案人员,包括死者张姓女同事、32岁邓姓内地女团长、44岁的香港导游胡彦南以及32岁的内地领队刘洋。


 


    22日,涉案的香港导游胡彦南及内地领队刘洋被警方控以误杀罪,前往法庭提堂审讯。控方律师在法庭上指出,闭路电视拍到死者及另一名女子当天被数人拉出店外并遭拳打脚踢。不过,胡彦南在警诫下声称,案发时死者很暴力,他用脚踢死者只是为了制止他。刘洋则承认将另一女子拉出店外,但否认曾打人。


 


    其间,胡彦南表示愿意提供10万港元现金及10万港元人事担保,但他的保释申请被法官拒绝,法官认为案情严重且疑犯有潜逃风险,将两被告还押至12月22日再讯。


 


    嫌犯被控误杀罪


 


    有香港律师分析,控方在庭上共提出两项控罪,其中误杀一罪,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7条,任何人被裁定犯误杀罪,可处终身监禁。至于在公共场合打斗一罪,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25条,任何人在公共场合参与非法打斗,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二级罚款,包括罚款港元5000及监禁12个月。


 


    据了解,此次事件与香港入境团新的经营模式有关。一名资深旅游从业人员透露,自2010年3月发生女导游阿珍大骂内地旅客不肯购物后,陆港两地连番打击强迫购物团,但“零团费”旅行团沉寂一时后,近期又通过巧立名目的手法死灰复燃,不少旅行社为规避打击,纷纷安排职员充当“影子旅客”,渗透入旅行团游说团友购物,甚至与“黑店”合作假扮购物。其间,他们更大夸货真价实,以引诱团友抢购,香港导游则站于一旁,避免遭投诉追究,“团友强逼团友购物,导游置身事外,手法比以前更恶毒”!


 


    他续称,这些旅行团其实并非全由港人操控,不少接待内地旅客的旅行社、老板均是内地人或内地来港新移民,或由内地老板招揽港人作持牌人经营,利用香港购物天堂的美誉痛宰同胞。旅客在深圳集合后,会由当地导游直接带团来港,全程与“影子旅客”和黑店职员合谋欺骗团友。


 


    引两地高度重视


 


    事实上,该宗涉强迫购物而导致内地团友死亡事件,连日来震惊内地社会,网络上更有声音呼吁抵制赴港旅游。内地国家旅游局也表示,高度重视事件,已向驻港机构了解情况,并表示支持香港依法依规处理,希望尽快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内地游客合法权益。


 


    香港旅游业雇员总会、香港专业导游总工会及香港旅游业导师协会举行联合记者会,要求特区政府加强监管,尽快堵塞现时香港旅游业的规管漏洞。其中,代表香港约一半导游的专业导游总工会主席余莉华指出,目前,香港旅游议会单靠会员自律,只有出事才处理,无执法效力,阻吓力有限,认为“旅议会已完成历史使命”,必须尽快成立具执法能力的旅监局。


 


    她强调,绝大部分香港导游都严格遵守旅议会条例,促请两地旅游监管部门加强合作与规管,希望国家旅游局严格执行法例,否则会影响香港绝大部分导游声誉。


 


    梁振英响应时表示,特区政府、警方、特区驻内地办事处十分重视有关事件,定会维护好香港作为“旅游之都”及“好客之都”的形象,“旅游业对香港十分重要,除了对香港本地生产总值有贡献外,还有很重要的社会功能,为旅游业及其周边行业基层雇员提供大量就业机会”。


 


    成立旅游监管局


 


    梁振英说,香港旅游业过去出了不少问题,不单影响相关人士及公司声誉、影响香港在内地的声誉,还影响了香港在国际间的声誉,他促请旅游业界在旅监局成立前应该高度自律,“过去出(现)的问题实在多,有些事情发生了,由一个监管局或执法机关执法,但对香港形象已经形成损害。我希望业界能够做好内部管理和自律工作,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譬如强逼购物;购买海味、名贵中药材时价钱‘斤变两’的情况,我们也应该关心”。


 


    梁振英强调,特区政府已经宣布成立旅游业监管局,处理目前香港旅游业议会及旅行代理商注册处负责的规管和发牌工作。监管对象包括旅行社、领队、导游,政府现正加紧进行有关的草拟工作,“由于将有新法例取代现行的《旅行代理商条例》,故所需的草拟内容比较繁多,草拟时间较原先估计的长。旅游事务署会继续与律政司做好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草拟并提交立法会,请立法会通过”。


 


    那短期会否增设法例规管旅游业界?梁振英认为,当前应集中精力做好有关旅监局法例的草拟工作,并尽快完成提交立法会,为此,这段时间应避免太多新措施或法例出台。


 


    苏锦樑31日表示,特区政府欢迎各方提供具建设性的建议,以帮助吸引过夜、高增值和多元化旅客来港。同时,特区政府也会检讨旅游措施,打击违规活动,特别是强逼购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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