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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向下属索贿写好评核表机电署督察受审

发布日期:2016/5/23 9:10:40 浏览: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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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16-03-0117:11来源:香港经济日报

特赦证人罗剑明(陈卓欣摄)

机电工程署督察潘伟雄(42岁)涉於去年1月17日,向即将离职及已申请理工大学办公室助理一职的下属索取1000元,作为为他撰写较优越谘询表,而潘最後成功索取500元,并放於男厕厕格交收。潘今否认公职人员索取利益罪及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受审。

特赦证人罗剑明供称,於2013年5月获机电工程署聘任为见习一级技术员。去年1月7日罗最後一天在机电工程署工作,离开公司前被告向他展示一张评分差的谘询表,询问罗有否曾经「做漏嘢」。被告其後再展示一张真实已填妥的谘询表,并称「照顾咗你咁耐」,向罗索取1,000元。

罗又指被告曾恐吓他,如饮酒後朋友问及上班时有没有人待他不好时,可能会将罗的名字告知朋友,朋友可能会找罗麻烦。

罗指担心人生安全,便答应交出500元。罗跟随被告到达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依照被告的指示将一张500元纸币放於一男厠格的冲水位。罗称透过镜子看见被告进入厠格出来後,该500元便不见了。

辩方向罗指出理工大学已於前年12月,口头上答应聘请罗,罗亦同意补交谘询表只属程序,辩方质疑为何向被告交钱,罗解释是担心自己及未婚妻的安全而交钱。辩方指出被告从无恐吓及向罗索款,当天只商讨还款问题,罗否认并指从未向被告借贷。

当时负责空调行业学员训练的被告自辩称,被告於前年2月可怜罗是「孤儿仔」,而应他要求借贷9,000元交学费,但罗至今仍未还款,指自己错信罗。

《涉向下属索贿写好评核表机电署督察受审》相关参考资料:
东风公司 索贿、韩城 索贿、咸阳 索贿、宝鸡 索贿、延安 索贿、兴平 索贿、华阴 索贿、铜川 索贿、商洛 索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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