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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普科技:更新招募说明书

发布日期:2020/4/9 0:26:41 浏览:13547

学博士。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究

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指数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量化基金组合部副总经理、量化策略部副总经理、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

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

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保健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

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科技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易方达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余海燕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ConsumerCreditRisk信用风险分析

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品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副总经

理、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

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非银行金

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

联网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日兴资管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

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

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1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

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

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

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

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

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

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

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

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

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

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

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

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

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

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

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

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

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

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

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

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

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

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

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

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

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

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

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

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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