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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韩国签署移交被判刑人员协定

发布日期:2016/10/20 12:41:02 浏览:581

香港政府总部新闻组28日通报媒体,香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与韩国政府驻港总领事赵镛天当天分别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及韩国政府签署移交被判刑人员的协定。

黎栋国在政府总部举行的签署仪式上表示,把被判刑人士送回原居地服刑,让他们回到没有语言和文化障碍的环境,而亲友又能定期探望他们,有助他们改过自新。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是促进香港特区与其他地区进行此类移交。香港特区和韩国在1998年及2006年已分别签订了关于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协助及关于移交逃犯的协定。黎栋国表示,今日所签署的移交被判刑人员的协定,显示香港特区和韩国在司法合作方面有了更紧密的联系。

《香港与韩国签署移交被判刑人员协定》相关参考资料:
中韩签署自贸协定、美印签署后勤协定、签署自贸协定、美国签署巴黎协定、亚投行协定 签署、香港税收协定、马德里协定香港、被判刑、吴宗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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