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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闻》财新传媒发声明称郭文贵等涉诽谤,将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16/2/12 6:08:14 浏览:498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中国要闻》财新传媒发声明称郭文贵等涉诽谤,将追究法律责任编辑推荐《中国要闻》财新传媒发声明称郭文贵等涉诽谤,将追究法律责任2015/04/0108:57打印本文章《经济通通讯社1日专讯》财新传媒发声明称,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郭
文贵,透过部份香港媒体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财新传媒职业公信力,侮辱财新传媒总编
辑胡舒立女士的人格,已涉嫌构成诽谤罪,并已聘请律师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财新网在3月25日发布《权力猎手郭文贵》专题报道,起底北京「政泉控股」幕后老板郭
文贵及其背后的政商关系。3月29日,郭文贵发表致胡舒立的公开信,否认有关报道中的诸多
人物关系和事件,并扬言要揭胡舒立「私人隐私」。3月30日,郭文贵接受某港媒的独家专访
。(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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