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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2/6 9:32:22 浏览:38

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十三)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6050736P

3、注册资本:60,000万元

4、住所: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董庆奇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十四)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05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1P1GPBXM

3、注册资本:77,100万元

4、住所:太仓市沙溪镇百花北路888号

5、法定代表人:桂明日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经销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十五)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9年07月16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MA5NXY1H52

3、注册资本:395,500万元

4、住所:钦州市钦州港临海大道58号

5、法定代表人:沈飞

6、主营业务: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销售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十六)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0年06月1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YBQH6T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长北村杭州萧山绿色智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号楼107室

5、法定代表人:梅兆林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十七)香港逸盛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年4月8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2220344

3、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4、住所:FLAT/RM120112/FSHANGHAIINDUSTRIALINV’TBLDG48-62HENNESSYROADWANCHAIHK

5、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原材料及化工产品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等。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浙江逸盛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7、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美元

8、经查询,香港逸盛石化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十八)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5月2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73681720D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梅山大道288号2幢1611-4室

5、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6、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通过恒逸有限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

8、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9、经查询,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主要明确担保主体和被担保主体,以及担保的范围和金额,具体内容和时间以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1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65,570万元,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53,30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4,418,87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3.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5,319.03万元。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无法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进行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均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统一选派董事、监事及财务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对其重大决策实施控制;公司审计法务部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控股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其经营状况。公司能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从而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上述担保符合恒逸石化整体利益。

2、上述子公司中,恒逸石化持有恒逸有限100股权。

3、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持有恒逸聚合物60、兴惠集团持有恒逸聚合物4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兴惠集团对恒逸聚合物提供20,750万元担保。恒逸聚合物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债的风险。

4、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直接及间接持有浙江逸盛70的股权,持有宁波恒逸贸易70的股权,香港逸盛为浙江逸盛的全资子公司。荣盛石化持有浙江逸盛30的股权、持有宁波恒逸贸易3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荣盛石化未对浙江逸盛、宁波恒逸贸易及香港逸盛提供担保。

5、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持有广西恒逸新材料100的股权,直接及间接持有海宁新材料100的股权,直接持有逸通新材料100的股权,直接持有恒逸高新100股权,持有福建逸锦90的股权。杭州晨昊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持有福建逸锦1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杭州晨昊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未对福建逸锦提供担保。福建逸锦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债的风险。

6、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持有宿迁逸达91.00的股权,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宿迁逸达9.0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未对宿迁逸达提供担保。

7、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持有海宁热电90的股权,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海宁热电1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不实质享有少数股东权益,故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未对海宁热电提供担保。

8、上述子公司中,恒逸石化持有嘉兴逸鹏100的股权,持有双兔新材料100的股权,持有太仓逸枫100的股权。

9、上述子公司中,恒逸有限持有香港天逸100的股权,香港天逸持有恒逸文莱70的股权,达迈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恒逸文莱30的股权,恒逸文莱持有恒逸新加坡100的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少数股东达迈控股有限公司未对恒逸文莱提供担保。恒逸文莱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偿债的风险。

10、各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未向恒逸石化提供反担保。

七、独立董事事前审议情况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确定202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各控股子公司均经营正常,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加强控股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通过实施统一控制,以规范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有效的防范经营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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