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香港 > 企业单位 > 正文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4/7 10:02:44 浏览:1701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决定关闭扭亏无望或租约到期的重百临江商场、新世纪钓鱼城商厦、重百广安商场、重百电器合江店、新世纪金佛大道超市店、新世纪南津街超市店、新世纪璧山超市店、新世纪经纬大道超市店、新世纪龙头寺超市店和重百遵义香港路超市等门店。由于上述拟关闭门店未来将停止经营,在2015年年报编制过程中不再满足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需要计提减值。

对拟关闭门店的关店资产,假定其在基准日关店条件下,资产对外处置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与资产的账面值进行比较,如处置资产的净额低于资产账面值,则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对于拟关闭门店的关店损失,根据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假设门店关闭的前提下可能承担的违约损失、职工安置补偿等进行估算。

根据重庆华康评估结果,公司对拟关闭门店计提资产减值及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注:除长期资产以外的其他关店损失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及营业外支出,不影响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2、超额亏损门店和长期亏损门店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超额亏损门店(阳光世纪)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情况

阳光世纪为旧场改造项目,改造难度超出预期。该项目从2013年开始进行土建施工、消防电气安装及空调安装施工等大量结构改造,直至2014年9月完工开业。改造时间延长和改造难度加大造成阳光世纪投资成本剧增,由此造成开业以来一直处于大额亏损状态中。截止2015年末,该项目累计亏损1.67亿元,且未来五年难以扭亏为盈,给公司经营带来巨大压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远远低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计金额,资产发生的营业损失远远高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计金额,均属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的相关规定,公司判断阳光世纪已发生减值迹象,应对其进行减值测试。鉴于上述情形,重庆华康采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回收金额。

按照评估结果,公司对阳光世纪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2)其他长期亏损门店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比照阳光世纪的处理方法,公司对开业两年以上且2015年亏损仍超过1000万的南坪商都、利川商都、巴南商都等预测未来三年经营无明显好转迹象的门店进行减值测试。测试后发现以下南坪商都和利川商都存在长期资产减值。

根据重庆华康评估结果,公司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及其他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及其他减值准备计提为公司经营过程中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正常计提,不存在特别事项,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75.0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净利润的影响

综上,考虑所得税影响因素,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5年度合并净利润33,494.68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15年末所有者权益33,494.68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第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第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对拟关闭门店及长期亏损门店等计提减值准备的管理办法》等相关会计政策,于2015年末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聘请重庆华康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对拟关闭门店及长期亏损门店等计提减值准备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对拟关闭门店及长期亏损门店等计提减值准备的管理办法》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九、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二)第六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29证券简称:重庆百货公告编号:临2016-021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损益、资产状况构成影响,不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何谦先生、涂涌先生、高平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提交第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该议案关联交易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的书面意见为: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市场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法定代表人:何谦,注册资本53,305.74万元,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摩托车、汽车(不含九座及以下的乘用车)及零部件、饲料、装饰材料和化工产品、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化办公机械、照像器材、仪器仪表、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橡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染料、地蜡、林化产品、日用化学品、食品添加剂、塑料原料,商品储存(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按资格证书核定的事项从事经营)。

2、重庆商社中天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8日,为商社集团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法定代表人:杨韬;注册资本:2000万元;许可经营范围:住宿、桑拿、美容美发、打字、复印、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含凉卤菜、生食海鲜、裱花蛋糕)、、零售卷烟、雪茄烟(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酒店管理及人员培训。

3、重庆商社万盛五交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3日,为商社集团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法人代表:邓忠琪;注册资本:7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百货{不含农膜},建筑装饰材料,家具,普通货运,家用电器维修。

4、重庆市重百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日。公司出资122万元参股该公司,成为其股东之一。法定代表人:张文韵,注册资本400万元。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糕点、卤制品、冷冻食品、烘烤食品、肉制品、调味品、仿生食品、销售非酒精饮料、其他食品、副食品、食品原辅材料。注册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新路149号。

5、重庆商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0日,为商社集团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9楼。法定代表人:万利,注册资本3600万元。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和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及零部件、通讯设备;普通机械、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仪器仪表。

6、重庆商社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5日,为商社集团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法定代表人:夏毅;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物流配送、物流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销售百货(不含农膜)、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文化用品、钢材、工艺美术品。

7、重庆商社首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8日,为商社集团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法定代表人:罗小平,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为:重庆市北部新区商新园星光大道60号(1区)负2层商场。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销售汽车零部件、工艺美术品;汽车信息咨询;汽车清洗及打蜡。

8、重庆商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9日,为商社集团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法定代表人:李国成,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注册地为: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21楼。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房屋租赁;零售;百货;房地产经纪、咨询(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执业);停车场服务。

公司近年来都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类似交易,历年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没有拖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