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租赁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裙楼部分)、民族路173号、渝中区新华路311号、江北建新东路18号房屋和重庆市合川区苏家街8号等房产、仓库,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为3680万元。
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确定。
2、公司与重庆中天大酒店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公司所属商都租赁重庆商社中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停车场地,预计2016年支付租赁费15万元。
(2)公司租赁重庆商社中天大酒店有限公司会场、就餐、采购促销品等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关联交易金额为40万元。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确定。
3、公司与重庆万盛五交化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租赁重庆商社万盛五交化有限公司的营业和办公场地(重庆市万盛区万东北路20号)经营电器万盛商场,预计2016年支付租赁费、水电费100万元。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确定。
4、公司与重庆市重百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6年公司超市分公司将通过重庆市重百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购进华生园糕点系列,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300万元。主要购进面包类、蛋糕类、桃酥类、法式面包及法式蛋糕等多项品种。
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确定。
5、公司与重庆商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2016年公司将向重庆商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乳制品,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900万元。
(2)公司所属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商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国外采购商品并支付代理费和购买国外商品产生的实际费用,根据签订的《代为收取销售及服务款项协议之补充协议》、《〈购销合同〉之补充协议》等协议,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商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代为收取的销售及服务款项代为向重庆商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境外进货的订货款,用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境外采购商品预付款。预计2016年交易金额为13700万元。
(3)重庆商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上海曦冠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公司所属世纪购商贸分公司在重庆商社电子商务平台上代为销售其商品。预计2016年交易金额为600万元。
(4)公司所属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向重庆商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2016年交易金额为100万元。
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确定。
6、公司与重庆商社物流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6年公司将租赁重庆商社物流有限公司马王乡仓库3000平方米,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80万元。
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确定。
7、公司与重庆商社首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2016年公司向重庆商社首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车辆,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万元。
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确定。
8、公司与重庆商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将向重庆商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其管理物业的物管费,2016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万元。
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确定。
9、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所属经营网点2016年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发生零星销售等关联交易,全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00万元。
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确定。
10、公司向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2016年公司将与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公司将与其发生300万元左右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