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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出售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进展公告

发布日期:2016/4/12 20:23:35 浏览:1351

为香港三大发钞行之一,亦是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银行。

信达金控是信达资产管理间接持有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信达集团主要从事通过多个业务平台协作向客户提供不良资产管理、针对客户需求的财务方案及多样化资产管理服务的业务。

信达香港是信达资产管理直接拥有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离岸资产管理业务及提供离岸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及中银香港(控股)各自的董事会于本公告之日在作出一切合理的查询后深知、尽悉及确信,信达金控、信达香港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是独立于中国银行或中银香港(控股)(视适用情况)或其各自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五、拟议出售的财务影响

中国银行预计将因拟议出售获得约392.02亿港元的税前收益,该金额是基于交易对价相对于2014年12月31日南洋商业银行的资产净值的溢价以及将相关累计汇兑及重估储备重新分类计算所得。

中银香港(控股)预计将因拟议出售获得约340.27亿港元的税前收益,该金额是基于交易对价相对于2014年12月31日南洋商业银行的资产净值的溢价以及将相关累计汇兑及重估储备重新分类计算所得。

实际将在中国银行及中银香港(控股)各自的合并利润表所确认的收益可能与上述预估有所差异,原因包括(i)因拟议出售产生的税款;(ii)2014年12月31日至交割日期间南洋商业银行资产净值的变动;(iii)自2014年12月31日至交割日累计汇兑及重估储备的变化;及(iv)因与拟议出售产生的聘用其中包括财务、法律、会计顾问而产生的专业费用及支出。

根据中银香港已公布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拟议出售预计将增加中银香港的普通股权一级资本比率、一级资本比率、总资本比率分别约8.00个百分点、8.02个百分点及8.56个百分点。于2014年12月31日,中银香港的普通股权一级资本比率、一级资本比率及总资本比率分别为12.30、12.38及17.51。

中银香港(控股)集团拟将拟议出售所得的净收益作以下用途:(i)增强中银香港的资本状况以巩固中银香港在香港的可持续增长;(ii)将业务扩展到东盟地区,把握人民币国际化及“一带一路”倡议所带来的商机;及(iii)用于中银香港(控股)及/或中银香港董事会考虑到中银香港(控股)集团的战略目标、中银香港(控股)集团的业务增长目标、监管要求、市场状况及为中银香港(控股)的股东带来可持续的长远价值为目的后的合适用途。

六、拟议出售的理由及裨益

拟议出售是关乎中国银行集团及中银香港(控股)集团长远发展的战略性举措。中国银行及中银香港(控股)各自的董事会相信拟议出售将增强中国银行集团及中银香港(控股)集团的财务实力以及释放南洋商业银行的最大潜力。交易对价代表了相对于南洋商业银行净资产价值的溢价。拟议出售带来的现金资源的增加将会增强中国银行集团及中银香港(控股)集团的资本状况及进一步促进在东盟地区的业务发展。

中国银行的董事会亦相信,拟议出售将会进一步促进中国银行集团的业务发展,加快中国银行集团在东盟地区的客户服务、产品创新和市场营销能力及竞争力的提升,这亦与中国银行集团整体在东盟地区的长远发展战略相一致。

中国银行的董事相信拟议出售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中国银行的股东的整体利益。

中银香港(控股)的董事相信拟议出售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中银香港(控股)的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行董事会希望强调,拟议出售在本公告所述的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才能交割。本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在适当或有需要时就拟议出售作进一步公告。

由于拟议出售的完成须满足股权买卖协议所述先决条件,拟议出售可能会或可能不会交割。因此,本行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行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出售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进展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南洋股份、南洋商业银行 中国、南洋银行、南洋商业银行、郑钟南 南洋股份、南洋股份股票、南洋股份002212、南洋商业银行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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