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12-04
证券代码:300110证券简称:华仁药业公告编号:2017-08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于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周希俭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根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配股比例如下:
公司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按照公司截止2017年11
月30日总股本986105137股为基数测算,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197221027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作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配股已于2017年11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配股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配股进展情况。
《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两位董事签署配股章程和代表公司办理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下上市公司配
股有关监管安排、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A股上市公司配股时,亦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公司作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需要按照程序在香港证监会就公司配股事项批准登记后,向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登记。董事会授权周强先生、林键女士两位公司董事代表公司签署配股章程以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
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并代表公司办理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
一切事宜。该两名董事可以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授权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公
司向香港证监会申请配股批准登记事项、章程提交香港证监会和香港公司注册处认可、注册及存档,及与配股章程香港认可/注册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总裁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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