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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易通科技、EMC、富通香港及北京易通签署有关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3/10 6:03:46 浏览:1192

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易通科技、EMC、富通香港、北京易通开展合作的相关事宜(详见同日2011-073号《关于与易通科技、EMC、富通香港及北京易通签署有关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具体如下:

1、与易通科技、富通香港、北京易通开展合作并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与易通科技、EMC、富通香港、北京易通开展合作并签署《股东协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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