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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 11:41:21 浏览:70

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2月5日召开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865证券简称:钧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07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因情况特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小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作为光伏电池行业领先企业,为适应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趋势,满足全球市场客户需求,公司计划布局海外产能,推进国际化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国际品牌形象以及综合竞争力。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或“本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的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的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和/或(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的规定或要求的前提,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6、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进行发售,发行的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方案之目的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根据本次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市场认购情况、路演和簿记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承销商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8、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根据收到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基准会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刊发的相关指引中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设定“回拨”机制。公司也可以根据《上市规则》和发售时的具体规模向香港联交所申请“回拨”机制的豁免。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额度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

在本次国际配售分配中,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依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刊发正式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9、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通过与该议案有关的决议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批准及备案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由于该方案为初步方案,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及提交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核准,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或调整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发行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方面:高效电池海外产能建设,海外市场拓展及海外销售运营体系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

具体发行规模确定以后,如出现募集资金不足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如出现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此外,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上市申请核准和备案过程中监管机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经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的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之目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及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按将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和条件,向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或配售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工作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境内外有关政府机关和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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