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汪女士托朋友在香港买了一盒燕窝,五千多块。通过中通快递发回杭州,当时还保了价,最高赔付五千块。拿到快递时,一盒燕窝碎了大半,她和快递公司多次交涉,对方只肯赔五百块钱。
纠纷是一月份发生的。按照汪女士提供的照片:
朋友去年12月底在香港购买了这盒一斤装的白燕窝,品相都是完好的,港币花了6300多块,折成人民币是5400多。
一月初,对方通过中通快递从深圳寄到杭州,汪女士收到快递的时候,燕窝已经碎成了眼前这副模样,市场价值据说至少跌了一半,汪女士当时就拒绝签收,还把快递员拦了下来。
汪女士事后仔细检查了快递单,朋友当初付了50块做过保价,最高赔付5000块钱,既然快递公司态度明确,她也签收了面单,等待对方的处理方案。可汪女士和中通快递交涉了将近一年,直到上个星期对方明确表态,最多赔偿500块,理由是快递面单上有这么一行手写字迹“保失不保损”,也就是说保价只对丢失的货物有效,货物损伤对方不负责。
就这个情况,浙杭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认为,快递公司的说法站不住脚。
中通快递全国客服表示,会尽快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尽早给汪女士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