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香港 > 企业单位 > 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9/12 13:57:50 浏览:1675

报告

集团主要业务分部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3.4资本管理

本行优化资本配置方式,完善资本预算机制,强化资本考核力度,引导各级机构提升资本约束意识,持续推进表内外资产结构调整,发展轻资本型业务,降低高资本消耗型资产占比,合理控制表外风险资产增长,节约资本占用。

本行持续稳妥地开展资本补充工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60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计划。本行将继续推进实施资本补充计划,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

本行将进一步提升资本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本对业务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实现资本、风险和收益的有效平衡。

资本充足率情况

6月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列示如下: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

杠杆率情况表

6月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计量的杠杆率情况列示如下:

第四节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本行附属公司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控股)”)直接拥有的全资附属公司中银香港于2015年12月18日就出售所持南洋商业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事宜,与信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及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买方保证人)签订了股权买卖协议。有关出售的交割已于2016年5月30日根据股权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进行。交割完成后,南洋商业银行不再作为本行及中银香港(控股)的附属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88证券简称:中国银行公告编号:临2016—0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于2016年8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16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6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1名,董事长田国立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陈四清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非执行董事王勇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陈四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中国银行2016年中期报告

赞成:12反对:0弃权:0

二、境外优先股和第一期境内优先股的股息分配方案

赞成:12反对:0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批准本行于2016年10月24日按照发行条款以美元支付境外优先股股息,股息率6.75,派息规模折合人民币约32.61亿元。

批准本行于2016年11月21日按照发行条款以人民币支付第一期境内优先股股息,股息率6.00,派息规模为人民币19.2亿元。

三、提名任德奇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2反对:0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任德奇先生的简历如下:

任德奇先生,出生于1963年,2014年加入本行,同年7月起任本行副行长。此前,在中国工作多年,并担任多个职务。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担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13年10月先后担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2015年10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8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四、提名高迎欣先生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

赞成:12反对:0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高迎欣先生的简历如下:

高迎欣先生,出生于1962年,1986年加入本行,自2015年5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05年2月至2015年3月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副总裁。2004年7月至2005年2月担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1996年9月至2004年7月先后担任总行信贷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5年8月起分别兼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同时兼任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86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五、聘任张青松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赞成:12反对:0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张青松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张青松先生的简历如下:

张青松先生,出生于1965年,1990年加入本行。2014年3月至2016年7月担任本行支付清算部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4年6月担任本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本行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证券投资),并于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兼任本行香港交易中心(香港分行)总经理。此前曾先后担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司库副总经理,全球金融市场部总监,金融市场总部总监(证券投资)等职务。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具有副研究员职称。

六、聘任刘强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赞成:12反对:0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刘强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刘强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强先生,出生于1971年,2016年加入本行。此前在中国工作多年,并担任多个职务。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并于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兼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管理部常务副主任。2005年6月至2015年6月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大客户部总经理兼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部/三农资本和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并曾兼任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长。1993年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1997年获中国农业大学农学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七、董事长、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赞成:10反对:0弃权:0

本行董事长田国立先生、副董事长兼行长陈四清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八、董事长201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1反对:0弃权:0

董事长田国立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九、执行董事201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1反对:0弃权:0

副董事长兼行长陈四清先生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分配方案

赞成:12反对:0弃权:0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十一、修订公司章程

赞成:12反对:0弃权:0

本次修订为本行根据股本变化的实际情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就公司治理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的修订。关于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和说明请见本行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并将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十二、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12反对:0弃权:0

关于召开本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请见本行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上述第三、四、八、九、十一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相关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发布。

《201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201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注:

1、上表披露薪酬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全部应发税前薪酬(不含2015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本行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及其他副职负责人的薪酬,按照国家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

3、本行部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因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而使该法人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

4、本行股东监事、总稽核、董事会秘书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如在规定期限内出现上述人员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将对部分或所有未付金额不予支付。

5、2015年,非执行董事张向东先生、张奇先生、王勇先生、王伟先生、刘向辉先生、李巨才先生和孙志筠女士不在本行领取薪酬。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行控股股东单位领取薪酬。

6、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15年度薪酬情况已经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长及股东监事2015年度薪酬须待本行股东大会审批。

7、自2015年3月6日起,岳毅先生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8、自2015年3月26日起,詹伟坚先生不再担任本行信贷风险总监。

9、自2015年4月2日起,祝树民先生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10、自2015年5月6日起,高迎欣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11、自2015年5月21日起,孙志筠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稽核委员会委员。

12、自2015年6月11日起,李早航先生因年龄原因获准退休,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本行副行长。

13、自2015年6月11日起,朱鹤新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自2016年2月1日起,朱鹤新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自2016年6月1日起,朱鹤新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本行副行长。

14、自2015年6月11日起,许罗德先生担任本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