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自2015年6月16日起,范耀胜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16、自2015年6月16日起,耿伟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自2015年10月29日起,耿伟先生兼任本行公司秘书。
17、自2015年6月17日起,陈玉华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18、自2015年9月7日起,李巨才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稽核委员会委员。
19、自2015年11月2日起,梅兴保先生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20、自2016年1月14日起,张金良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21、自2016年4月14日起,高兆刚先生担任本行职工监事。
22、自2016年4月14日起,刘晓中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职工监事及监事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
23、自2016年4月20日起,潘岳汉先生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
24、自2016年7月5日起,张林女士不再担任本行纪委书记。
25、自2016年8月18日起,汪昌云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26、自2016年8月18日起,周文耀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主席、稽核委员会委员、风险政策委员会委员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27、上述人员薪酬情况以其本人2015年在本行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任期时间为基准计算。职工监事上述薪酬是其本人在报告期内因担任本行监事获得的报酬。
28、本行为同时是本行员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本行独立董事领取董事酬金。本行其他董事不在本行领取酬金。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行附属机构领取酬金。
29、上表未包含为相关人员追溯补缴的企业年金7.10万元人民币。
30、2015年度本行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1,825.86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988证券简称:中国银行公告编号:临2016-02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2016年8月30日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8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6名,李军监事长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委托王学强监事代为出席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中国银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关于提名王希全先生为本行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王希全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提名王希全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修订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规章制度的议案》
本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并同意由监事会转授权监事长,在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获中国银监会核准后,批准对监事会其他公司治理规章制度中相关文件的修订。
表决情况: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参考资料: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中国银行股份、中国民生银行股份、中国光大银行股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中国农行银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