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监局官网显示,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该局的职能是:负责保险人及持牌保险中介人监管;考虑与建议对与保险业有关的法律的改革;促进和鼓励获授权的保险人,采用适当操守标准及良好和稳妥的业务常规;促进和鼓励持牌保险中介人,采用适当操守标准;对获授权保险人及持牌保险中介人的规管制度,进行检讨,并在有需要时,提出制度改革建议;透过发牌制度,规管保险中介人的操守;提高保单持有人及潜在的保单持有人对保险产品及保险业的了解;制订规管保险业的有效策略、促进保险业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并提升保险业界在环球保险业市场的竞争力等。
郑慕智介绍,在全面接手保监处的工作后,香港保监局将有约180名员工,并会逐步增加至约300人,以应付直接规管保险中介人的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险监管方面,中国保监会已和香港保险监管机构已经正式启动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评估工作,以实现监管制度等效互认,增进两地保险监管互信。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两地监管互信的推进,今后在打击非法销售保险行为、促进共同发展等方面将有更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