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香港考虑每季度推出一次地接指标价
2013年,中国首部《旅游法》通过。
其中第三十五条明令禁止旅行社组织“低价团”,诱骗旅游者,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违反者,最高可罚30万元,情节严重还将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周峰称,旅游法刚出台时,香港内地入境团市场一度陷入瘫痪,旅行社都在观望,但由于执法不严,很快“零负团费”又大行其道。
低价“购物团”模式,在港澳台、东南亚旅游业颇为常见。
多位香港旅游业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以前台湾入境团压价也很低,但都没有内地入境团这般惨烈。经过了大约十年的洗牌,台湾团费价格才慢慢走向健康,而内地市场实在过于庞大,扭曲的价格机制很难通过市场自身进行调节。
“香港是成功的自由经济体系,当市场能正常运作时,应让市场的‘无形之手’自我监管,议会应采取‘积极不干预’的做法,这个管理哲学亦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之一。”5年前,香港旅议会主席胡兆英曾这样写道。
这也是香港政府和旅议会从未针对“零团费”问题进行价格管制的原因。如今,他们也不得不开始考虑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