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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巍:“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的重要功臣

发布日期:2022/3/22 21:40:09 浏览:972

程公司和澳门创律公司的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手续。到达深圳时,因徐增平未能及时给律师办理港澳通行证,导致吴宇对徐增平产生了误会。吴巍基于所掌握的情况,认为这次问题可能不是出在徐增平方面,建议吴宇直接找徐增平面谈。吴宇与徐增平交流后得知,李某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多次编造谎言和制造矛盾,企图骗取各方信任,操控“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吴宇和徐增平的交谈,终于揭开了李某的真正面目。邵淳决定放弃利用李某牵制徐增平的计划。随后,一行人赴港,完成了收购达程公司的法律手续,将原方案中由李某占有达程公司90的股权,改由吴宇代表隆泰源公司占有达程公司60股权,吴巍占有20股权,李某占有20股权,并于3月29日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了变更达程公司董事的申请(见下图,香港公司注册处达程公司秘书及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

香港公司注册处——达程公司秘书及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请下载放大浏览)

在香港完成收购达程公司的手续后,下一步的关键工作就是以达程公司的名义,依法取得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权。由于未办理澳门签证,无法直接赴澳门,一行人与徐增平赴至珠海办理签注,并就达程公司受让徐增平所持澳门创律公司49股权所涉事宜召开了会议。会上,徐增平同意配合办理达程公司受让其所转让的澳门创律公司49股权的法律手续,但提出,由于自身资金困难需达程公司继续提供借款1亿港币,完成“瓦良格”号航母运作的额外条件。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吴宇决定一行人返京,未赴澳门。

1999年4月上旬至中旬,经多次协商后,吴宇认为已与徐增平达成了共识,与吴巍和律师等人一同前往澳门与徐增平见面。4月16日,在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从上午到下午与徐增平进行了三轮艰苦谈判。针对徐增平提出的向达程公司借款1亿港币的要求,吴宇提出:按“瓦良格”号航母项目总投入6000万美金计算,达程公司获得澳门创律公司49股权应承担2940万美元,除前期已按约由泰信达公司支付给徐增平的2.3亿元人民币(大约2556万美元)外,还差余款384万美元(约3000万港币),这部分款项由达程公司补足,另外只能向徐增平等提供借款7000万港币,但徐增平等必须以他们所持澳门创律公司的51股权及个人资产作质押,并按达程公司要求作相关法律声明。对此,徐增平表示不能全部接受,谈判陷入了僵局,吴宇自行离开律师楼,随后大家散会,双方人员各自离开澳门。(本次会谈报告见下图)

全网首发·证据确凿:徐增平提供的澳门会谈报告-1999-04-16(请下载放大浏览)

此时情况非常紧迫和危急,一是达程公司如不能尽快取得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权,在法律上就不可能约束徐增平,时间拖得太久,“瓦良格”项目及资金失控的风险越大。二是乌克兰黑海造船厂发来最后通牒(事后得知),必须在4月30日缴纳800万美元购船余款和500万美元滞纳金和靠港费,否则可能按毁约处置。

吴巍让张勇了解徐增平回港后的情绪状况,以便采取下一步的行动。据张勇反馈的信息,徐增平返港后情绪低落,精神不振。吴巍根据这一情况,主动向邵淳和吴宇建议,改变谈判方案,以达程公司一次性取得澳门创律公司的80股权为谈判目标,可为后续“瓦良格”号航母项目运作扫清法律障碍;对价是由达程公司承担“瓦良格”号航母到达澳门所需的全部费用,徐增平负责承担由于他的责任所引起的可能罚息300万美元。邵淳和吴宇经商量同意了吴巍的建议,授权吴巍代表华夏证券公司和达程公司,出面与徐增平进行谈判,但邵淳和吴宇对此谈判方案并没有抱太大希望。

中国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图片来源:网络)

随后,吴巍与徐增平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电话商谈,徐增平初步接受了吴巍提出的80股权方案,但却于4月19日,以创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名义给达程公司发来“关于澳门公司股权及乌克兰购船事宜”的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1、搁置过往全部有关方案;2、我司(徐增平)同意将澳门创律公司80股权转让给达程公司;3、转让价按澳门创律公司总值6000万美元计算,即80股权转让价为4800万美元;4、转让价将按下述方式付双方指定账户:①其中已付2.3亿元人民币按(汇率)9计算,即作2556万美元计;②直接付船厂及拖船启动必须费用共1300万美元;③余款944万美元将于3个月内付我司(徐增平)。5、尽快办理有关法律手续;6、另商补偿我司(徐增平)1000万美元处理方案。(见下图)

证据确凿:徐增平提出的过分条件-1999-04-19(请下载放大浏览)

从上述函件的内容,显然可看出,徐增平在接受吴巍提出的80股权方案的同时又提出了过分的要求,在涉嫌挪用巨额资金(约1500万美元)导致“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处于极度危险的的情况下,还想获得更大的利益。如果接受此方案,达程公司虽能获得澳门创律公司80的股权,但除了应承担“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后续可能的合理支出1300万美元外,达程公司还需要另外支付给徐增平近2000万美元。

为打消徐增平这一不切实际的幻想,吴巍经与邵淳和吴宇沟通,于4月21日以达程公司的名义亲自起草了一份公函,经吴宇签字后传真给徐增平。(见以下文字和图片)

徐增平先生阁下:

先生一直声称进行“瓦良格”号航母项目是为国家、为民族做一件好事,我方也本着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目的,才参与该项目的运作;并对徐先生抱有很大的诚意和信心,将巨额资金交于徐先生运作。然而时至今日仍未见到“瓦良格”号启航,时间一拖再拖,拖船资金竟然仍有很大缺口,资金用途不明,国家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我方一直以大局为重,没有计较个人及公司得失,提出了合理运作“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可行性方案,然而徐先生还在一些个人的利益上斤斤计较,不顾“瓦良格”号航母合同毁约及国家财产损失的危险,好像是违背了初始合作的目的。

徐先生作为一名军人出身的大公司老板,全国政协委员,应该具有远见卓识,不要被眼前的小利益冲昏头脑,希望徐先生能客观地面对现实,好好考虑我们提出的如下方案。

方案一:

1、按珠海会议谈定的计划进行。即我方按持有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权,补足应承担的费用支出2940万美元的剩余资金缺口384万美元,向徐先生个人提供借款7000万人民币。徐先生及庄先生以澳门创律公司51股权及个人资产做抵押。前提条件是你方必须出具法律声明,已按51股权投入的费用3060万美元,并将我公司借给徐先生的2.3亿人民币的资金已专项用于“瓦良格”号航母的费用支出。如声明不实,我方有权根据你方拟出具的大股权书的授权,直接接收你方拥有的澳门创律公司51的股权及相应资产。

2、航母到达澳门时,徐先生应将承诺投入的3000万港币投入到澳门创律公司。

方案二:

将澳门创律公司的80股权由我方持有,徐先生和庄先生持有20,不做借款及抵押协议,双方各负责如下事宜:

1、徐先生做法律声明,将我方支付给徐先生的2.3亿人民币已全部专项用于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费用支出。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2、徐先生负责将航母拖至澳门并办理澳门进口的所有文件;

3、我方负责航母从乌克兰到澳门所需的实际费用支出,金额不超过1亿元港币。

4、航母到澳门时,徐先生应将承诺投入的3000万港币投入到澳门创律公司。

如我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钱付出,徐先生未能将船拖回并办好手续,导致项目失败,由我方投入的资金全部算作徐先生个人的借款并承担法律责任。

请徐先生仔细考虑上述方案,为了国家的利益,尽快函复。

全网首发·证据确凿:吴巍亲自起草的以达程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1999-04-21(请下载放大浏览)

此信发出以后,吴巍给徐增平打电话说:“老徐,你的过分要求是不可能的。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你自己看着办吧!泰信达公司已经退出这个项目了,我现在是以个人身份在帮助你们办事。这个项目如果被你整黄了,跟我个人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我们最后会把你的所作所为上报国家,你是全国政协委员,看谁承担的责任大!”

徐增平说:“你们也太狠了,一分钱都不给我。”

吴巍说:“老徐,你别太贪了。之前你挪用了那么多钱,把邵总和我们都坑苦了!你自己想想,是不是太过分了?按着我的提议,你还剩20股份呢,关键是不用你再出一分钱!等航母回来,至少能值2亿美元,你至少还能拿到4000万美元分成,也不少钱呢!可如果因为你的过分要求导致项目失败了,你不但拿不到任何钱,也会成为民族罪人,承担最大责任!”

来来回回,吴巍在电话里又和徐增平谈了一个星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徐增平还想要更多的钱,吴巍寸步不让。他认为,这边退一步,徐增平那边就会进两步,得寸进尺。

最后,吴巍劝徐增平说:“老徐,你的目光要放长远,不要总盯着航母的这点钱!华夏证券公司就是中国的美林证券、摩根士丹利,只要你能按我的意见把协议签了,把航母搞回来,邵总就会很高兴!以我和邵总的关系,请他帮助把你的十几亿资产的公司搞上市,是小菜一碟!这能让你挣更大的钱!”

至此,徐增平终于被说动了,对吴巍说:“那就听你的吧!我的事以后就靠兄弟了!可我现在很困难,你们总得借点钱给我吧?就借1000万港币还不行吗?”

吴巍说:“那我们得商量一下。”

随后,吴巍将这一情况向邵淳做了汇报。邵淳说:“那就借给他1000万港币吧。”

这期间,吴巍已经把达程公司持有8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准备好了,对吴宇说:“你准备钱吧!徐增平不签也得签。”

最终,徐增平了接受吴巍的意见,同意到澳门去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到香港找达程公司拿钱。

1999年4月29日,这是“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前期运作中最重要的转折日,在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林笑云大律师的见证下,吴巍代表达程公司与徐增平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见下图:关键备查证据⑨,徐增平后来曾对人说,这是他一生所签订的最后悔的一个协议!);至此,达程公司正式依法取得了澳门创律公司80的股权,这意味着达程公司取得了对澳门创律公司的绝对控制权,徐增平则彻底失去了在“瓦良格”号航母项目上的话语权,从而为“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整个后期运作奠定了完善的、关键的法律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关键备查证据⑨-股权转让协议-80-关键转折-1999-04-29(请下载放大浏览)

后来邵淳在谈起这段情况时说:达程公司能够取得澳门创律公司80的股权和绝对控制权,这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情;我当时心中的理想目标是60,可在当时连49都没落实反而谈崩了;吴巍能以这么小的代价,出人意料地帮达程公司拿到了看似不可能的80,当时自己都难以相信,这的确是吴巍的功劳!

1999年11月,因华夏证券内部人员(邵淳助理罗某联合副总赵某)向中国证监会领导陈某举报邵淳涉嫌“勾结”吴巍挪用股民保证金购买“瓦良格”号航母,并从吴巍处获取“巨大利益”,导致“瓦良格”号航母项目运作出现重大变故!随后举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上报中央,经时任中央领导(七常委)批示后成立“瓦良格”专案组(由中纪委牵头的六部委人员组成),进驻华夏证公司、泰信达公司和相关企业。【注:邵淳被停职审查,直到2018年才给了结论;吴巍配合审查并被边控多年,三年多后靠自己反映情况被主管常委特批解除;吴宇被“双规”,半年后解除。对邵淳的书面批示是:胆大妄为,严肃处理,以正国法,以儆效尤!对吴巍的口头批示为:给我查吴巍何许人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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