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拟为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系人:卫旭峰、白士卿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证券代码:002204证券简称:大连重工公告编号:2015-021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学法主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发展情况;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及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82.39亿元,利润总额为6,652.70万元,每股收益为0.02元。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6,568.50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市场采购和销售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大连重工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折合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