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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6/16 14:16:01 浏览:1960

20股份出售给购买方,购买方应同意购买该等股份,转让价格按本协议项下目标股份对价的25确定。余下股份的具体出售时间由出售方决定,在出售方就余下股份的出售发出通知后,双方将立即签署余下股份的转让文书及买卖单,并相应地变更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在完成上述手续后,购买方将立即支付全额的股份转让价款。

五、其他说明

截止2016年4月30日,超时代光源利用自有资金及自兄弟企业亿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所得的资金清偿了全部银行借款。

2016年4月30日,超时代光源与严建国先生、亿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约定将截止2016年4月30日止亿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超时代光源的债权转让给严建国先生。

2016年4月30日,超时代光源与严建国先生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协议约定将严建国先生持有的对超时代光源255,062,433.00元港币的债权转为股权,由此,截止2016年4月30日,超时代光源实收资本增加至港币375,062,433.00元,折合人民币306,704,929.84元。导致超时代光源截止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增加至人民币312,807,326.47元(注:以2016年4月30日汇率对新增资本进行折算)。

六、资金来源

木林森有限拟以自有资金完成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七、本次投资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收购目标集团可以最快的途径取得LED灯丝灯的技术工艺和市场份额,对充实和丰富公司的LED照明产品线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基于并购后的产业协同、整合效益,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作用。

八、备查文件

1、木林森有限与严建国签订的《严建国、木林森有限公司及超时代光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出售及购买超时代光源(集团)有限公司之80已发行股份的买卖协议》

2、《超时代光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木林森、木林森照明、木林森 led灯管、木林森股份、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木林森 led、木林森002745、木林森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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