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10
4
李明
15
10
合计
150
100
2、2005年8月,股权转让
2005年6月22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方炬将其
所持有限20的股权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王明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
购买权;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2005年7月1日,方炬与王明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对上述股权转
让事项进行了约定。2005年7月29日,深圳市宝安区公证处对该《股权转让协
议书》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书》((2005)深宝证经字第729号)。
2005年8月8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登记事项。
本次变更完成后,有限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明旺
120
80
2
赵国栋
15
10
3
李明
15
10
合计
150
100
3、2006年6月,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至650万元
2006年5月16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王明旺将
其所持有有限60的股权以9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将其所持有汇
创达有限20的股权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李明,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6年5月29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增加至650万元,其中增资部分分别由认缴300万元,赵国栋认缴50万
元,李明认缴150万元,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王明旺与、李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
项进行约定。同日,深圳市宝安区公证处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公证并
出具《公证书》((2006)深宝证经字第462号)。
2006年6月15日,深圳鹏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鹏都验字
[2006]第553号),经其审验,截止2006年6月14日,有限已收到赵国
栋、李明、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00万元。
2006年6月27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完成后,有限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390
60
2
李明
195
30
3
赵国栋
65
10
合计
650
100
4、2010年8月,股权转让
2010年8月2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赵国栋将
其所持有有限10的股权以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明,其他股东放弃优
先购买权。
2010年8月5日,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赵国栋与李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
约定。同日,深圳市宝安区公证处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进行公证并出具《公
证书》((2010)深宝证字第13629号)。
2010年8月18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完成后,有限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390
60
2
李明
260
40
合计
650
100
5、2015年7月,股权转让
2015年5月22日,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将
其持有的有限60的股权以21,505,173.78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明。
2015年6月22日,有限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5年6月30日,与李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对上述股权转
让事项进行了约定。同日,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对上述《股权转
让协议书》进行见证并出具《股权转让见证书》(QHJZ20150630012559号)。
2015年7月9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完成后,有限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明
650
100
合计
650
100
6、2015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至865万元
2015年8月11日,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865
万元,其中增资部分分别由股东李明认缴128.5万元,董芳梅认缴86.5万元。
2015年8月16日,有限股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5年8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785号),经审验,截至2015年8月25日,公司已
收到股东李明、董芳梅缴纳的增资款合计1,000万元,其中215万元计入注册资
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8月21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完成后,有限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明
778.50
90
2
董芳梅
86.50
10
合计
865.00
100
(二)发行人的设立(详见本《律师工作报告》“四、发行人的设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
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行为合法、有效。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
股本结构合法有效,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三)发行人设立后的股本演变
1、2015年12月,增加注册资本至4,000万元
2015年11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增加至4,000万元,其中增资部分由众合通以货币方式认缴。
2015年11月30日,全体股东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2015年12月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946号),经其审验,截至2015年12月4日,公司
已收到众合通缴纳的增资款1,881.4758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300万元,其
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
2015年12月2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股数额(股)
认股比例()
1
李明
24,300,000
60.75
2
众合通
13,000,000
32.50
3
董芳梅
2,700,000
6.75
合计
40,000,000
100.00
2、2016年5月,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6年3月29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2554号),
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6年5月3日,发行人的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股票简称为“”,证券代码为“837029”,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3、2017年6月,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
2017年4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等议案,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611,510股(含5,611,510股)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999,994.50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股数额(股)
认购金额(元)
1
康晓云
1,438,849
10,000,000.55
2
赵秀杰
1,007,195
7,000,005.25
3
诚隆飞越
863,309
5,999,997.55
4
诚道天华
863,309
5,999,997.55
5
李素芳
863,309
5,999,997.55
6
李洁
575,539
3,999,996.05
合计
5,611,510
38,999,994.50
2017年5月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569号),经审验,截至2017年4月27日,公司已
收到新增股东缴纳的增资款合计3,899.99945万元,其中561.151万元计入注册
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4,561.151万元。
2017年6月5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988号),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进行备案。
2017年6月29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了本次变更事项。
本次变更完成后,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股数额(股)
认股比例()
1
李明
24,300,000
53.28
2
众合通
13,000,000
28.50
3
董芳梅
2,700,000
5.92
4
康晓云
1,438,849
3.15
5
赵秀杰
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