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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8/16 10:54:02 浏览:1614

公司历任开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3年1月至今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持股5以上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霍常宝先生简历

霍常宝,男,汉族,出生年月:1975年2月,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审师,现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工作经历

1994年7月-2000年9月山西省医药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

2003年7月-2007年7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

2007年7月-2010年5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

2010年5月-2012年1月历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副总监、总监

2012年1月至今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霍常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持股5以上股东、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河先生简历

刘河,男,生于1965年,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工作经历

1990.09-2001.01新疆十月拖拉机厂

2001.01-2001.09十月(集团)拖拉机公司技术科科长

2001.09-2002.01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02-2004.0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

2004.02-2006.0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技术保证部部长

2006.02-2007.0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2007.02-2008.0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品质管理部部长

2008.02-2013.02历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质量系统总监、副总工程师兼研发系统产品开发中心主任

2013.02-今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刘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持股5以上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

张晓涛女士简历

张晓涛,女,汉族,生于1971年,本科学历,现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

1994年5月-2001年5月新疆风能公司财务部会计

2001年5月-2006年8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2006年9月-2008年12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2008年12月-2009年12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系统总监

2010年1月-2010年12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系统总监

2011年1月2011年12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机业务单元生产总监

2011年12月至今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

张晓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其配偶王相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8,850,400股;除此之外,与持股5以上股东、现任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冀田女士简历

冀田,女,生于1971年,硕士学历,现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工作经历

2000年7月-2002年5月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水区分局

2002年5月-2004年7月新疆德康资产评估事务所主任评估师

2004年7月-2006年2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2006年2月至今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自2008年3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至今,先后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冀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持股5以上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202股票简称:金风科技公告编号:2013-028

债券代码:112060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6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其中现场出席4人,监事肖治平先生委托监事张晓涛女士代为出席及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王孟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王孟秋先生简历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6月26日

附件:

王孟秋先生简历

王孟秋先生,男,汉族,生于1964,大学学历,助理会计师,现任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审计部主任。

1998年4月至2006年4月中国水利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主任

2006年4月至今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审计部主任

2008年8月2010年3月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0年3月至今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兼职情况

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商都县天润有限公司监事

王孟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股东单位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担任审计部主任之外,与持股5以上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202股票简称:金风科技公告编号:2013-029

债券代码:112060债券简称:12金风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赤峰市天润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赤峰市天润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鑫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润”)的控股子公司,目前赤峰鑫能建设的风电场包括赤峰盛风松山蔡家沟49.5兆瓦风电项目、赤峰盛华松山上地49.5兆瓦风电项目,上述项目已全部建成且并网发电。

2013年6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赤峰市天润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将北京天润持有的赤峰鑫能90的股权,以人民币18,380万元转让给赤峰市金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金能”),转让后北京天润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赤峰市金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赤峰市松山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范国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陆仟捌佰叁拾肆万肆仟贰佰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赤峰鑫能90的股权

2、交易标的对应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赤峰市天润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信息科技产业园区内八家收费站南200米处

法定代表人:刘玮

注册资本:15,2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风力发电机组的制造;风机配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3、主要财务信息

截止2012年12月31日,赤峰鑫能总资产103,462.21万元,净资产15,497.84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4,573.26万元,净利润994.33万元。

截止2013年4月30日,赤峰鑫能总资产为人民币98,183.8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783.90万元;2013年1-4月实现营业收入1,770.66万元,净利润286.05万元。

金风科技不存在为赤峰新能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委托赤峰新能为金风科技理财的情况;

赤峰鑫能对金风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欠款情况如下:

对金风科技的欠款主要为风机设备款、风机零部件采购款,金额为5,728.98万元;

对金风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公司欠款主要为远程监控系统风机通信设备、能量管理平台采购等,金额为273.03万元;

对金风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欠款主要为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金额为18,731.51万元。

赤峰鑫能将于近期归还上述欠款,在赤峰鑫能全数归还上述欠款前北京天润将不进行本次转让的股权交割。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项目未来现金流进行测算,采用现金流折现的方式确定项目净现值,即交易价格。

(二)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1、股权转让金额

赤峰鑫能9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8,380万元;

2、股权转让价款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受让条件达成后十日内,赤峰金能将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北京天润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主要股权交割条件

1、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由或该等事由正在继续;

2、债务清偿

赤峰鑫能及其子公司清偿与北京天润及北京天润关联公司之间的应付债务;

3、北京天润或金风科技有权审批机构批准本次股权交易且赤峰鑫能出具股东间股权转让交易的股东会决议;

4、赤峰鑫能的债权银行完成准许赤峰鑫能股东间股权转让流程并出具书面的同意函后,赤峰金能应全额支付目标股权转让对价款;

5、由北京天润指定并经赤峰金能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如标的公司存在利润,则以现金方式完成股东分红。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是在平等基础上通过谈判达成的,为正常商业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共同利益。

五、交易的目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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