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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2 17:08:41 浏览:409

【讯】政府有意在外佣标准僱佣合约增订抹窗条款,劳工处昨就此会见外佣僱主团体。有团体代表引述政府,表示若推行新条文,预计两年内逐步适用于全港外佣僱主。僱主提出确保高层窗花安全的情况下,不用成人在旁,否则担心外佣在僱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抹窗,令僱主受诬告。劳工处称,会尽快公布实施日期及细则。

政府与各国驻港领事馆磋商后,有意增订抹窗条款,规定高层(地面以上楼层)楼宇窗户须装有窗花,外佣才可抹窗,亦必须有成年人在旁监督,劳工处处长陈嘉信昨日与外佣僱主团体会面。

家庭佣工僱主协会主席容马珊儿接受《大公报》查询,表示会见时提出,若高层窗花确保安全之下,外佣不用成人在旁也可抹窗。她担心,条文若须成人在旁,有外佣会在僱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抹窗,以图转工,甚至诬告僱主;同时亦担心外佣私自抹窗,而发生意外后,保险公司会将矛头直指僱主,届时僱主可能会被反追讨四至五成赔偿,对僱主造成很大负担。按现行保险,如外佣发生意外,若已安装窗花,保险公司会“赔足”。

容马珊儿引述政府代表称,劳工处表示会听取所有持份者意见再作考虑,但劳工处解释,引入成人在旁监察的条文是参考新加坡做法,行之有效,故容马珊儿认为劳工处倾向“企硬”。

《锘坷凸ごξ钔庥秲l主团体》相关参考资料:
中国劳工通讯、劳工总会、劳工组织、劳工观察、劳工部、雇主救助保姆孩子、美国劳工部、缅甸劳工部、劳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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