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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队由志愿者组成,救援服务不收费野外搜救看香港(连续报道)

发布日期:2018/8/27 18:41:38 浏览:350

成立于1952年的民安队,全称民众安全服务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辖的一支辅助应急队伍。在香港的野外搜索救援中,总会出现他们的身影:今年7月23日搜救狮子山远足受困人士行动、9月13日搜救船湾淡水湖鹿湖峒爬山受困人士、9月17日搜救马鞍山吊手岩登山受困人士……几次行动,民安队山岭搜救中队均成功把被困人士带到安全地点,交给警方及救护人员。

民安队全部由志愿人士组成,有3634名成人队员及3232名年龄介于12至17岁的少年团团员,已成为一个服务多元化的辅助组织,在发生天灾人祸时,执行各种应急服务,协助减轻本港正规部队的负担。特区政府保安局下辖的民安处为民安队志愿人员提供行动策划及管制、队员训练、行政和后勤支援。民安处的112名工作人员是公务员,包括1名首长级人员。

发生山岭意外时,香港警务处和消防处会第一时间派员搜救。如有需要,警务处及消防处会要求民安队协助救援。民安队会派遣山岭搜救中队以专业山岭搜救技术及器材进行搜救。

除了协助政府和部队执行山岭搜索抢救、在各郊野公园及远足径执行巡逻任务并协助需要帮助的人士,民安队还为政府及非政府组织提供很多服务,主要包括:协助政府执行抗疫或抗灾行动、水灾抢救及防止山火等任务、在各项大型活动中维持秩序、在政府部门或其他非政府机构主办的大型宣传运动或活动中表演助兴、为年龄介于12至17岁的青少年提供纪律训练、技能训练,培养青少年的公民责任感。

民安队经费悉数由特区政府支付,其所有救援服务均不收费。针对登山者违法进入政府明令严禁入内的危险区域后发生险情,导致救援难度增大、救援开支上升,会不会向受困人士索偿这一问题,民安队表示,违法行为应交由警察依法惩处,不会就救援向受困人士征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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