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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旧改,14号线沿线项目、看下你家在吗?

发布日期:2022/4/28 15:20:04 浏览:473

市场1000平方米,母婴室790平方米,商业文化设施18751平方米)

公共配套设施51430平方米(含1所18班幼儿园4800平方米、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1所12班幼儿园3200平方米、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1所9班幼儿园2400平方米、占地27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2处共8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处共28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处共6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2处共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处共1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6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65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处共130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2处共2200平方米,变电站32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2处共6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8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3处共60平方米、公共厕所2处共240平方米(其中80平方米在未明确用途的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中提供),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3处共4050平方米(其中80平方米明确为公共厕所),片区汇聚机房1处200平方米,小区综合机房8处共480平方米,移动通信基站5处共150平方米)。另配建5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共7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1处、1500平方米3处、2000平方米1处),公共停车位300个。

《布吉街道木棉湾入口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本项目用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深圳东站的东侧,北临龙岗大道,南靠龙珠花园、东临规划的翔鸽路。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70790.5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62755.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7576.7平方米。

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42000平方米,其中住宅8430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1100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酒店149900平方米

公共配套设施7800平方米(含9班幼儿园1所,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18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等)。另外,规划地下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

《布吉街道惠康路与中元路路口片区城市更新单元A区一期、二期》

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惠康路与中元路交汇处。

该更新单元A区一期、二期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55053.5平方米(见附件1)。深圳市信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该更新单元A区一期、二期拆除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

《布吉街道金稻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社区,南临规划南环路。

清水河站

《清水河街道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清水河街道,棚改项目共由6个旧住宅小区构成;其中,四季青宿舍楼,西临北环大道,南临泥岗东路;宝清苑、宝明花园、清水河小区、中粮综合楼以及凯利昇宿舍楼位于清水河重点片区,北侧紧邻布吉新城,南侧紧邻罗湖中心。

拆除用地面积54360.7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5878.5平方米,规划容积172890平方米,其中住宅140270平方米

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15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7620平方米(含一所9班幼儿园2400平方米,占地27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20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公共厕所1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地下给水泵站600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7000平方米。另外,须配建占地1500平方米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项目拆除范围内的清聚路东段采用实施主体建设、政府补贴的方式进行,其余贡献道路用地由实施主体完成现状建(构)筑物拆除及清理责任并无偿移交。

《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

清水河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位于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南临清水河一路、西接红岗路,东临广深铁路,北临布吉河河道,拟拆除用地规模约46.0公顷。

黄木岗站

《华富街道华富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福田区华富街道华富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南临笋岗西路,东临市二医院,西邻笔架山公园,北邻华富中学与华新小学。

改造范围用地面积182793.2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163504.2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92360.4平方米

规划容积为527785平方米,其中住宅458660平方米,商业38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1125平方米[含12班幼儿园48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5625平方米

社区管理用房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800平方米、老年人托养中心20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0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小型垃圾转运站6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5700平方米、公共厕所100平方米、片区汇聚机房200平方米、小型消防站6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650平方米],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6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项目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及商业(除回迁外)的产权及管理要求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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