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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航空口岸签证处启动一次性有效台胞证业务

发布日期:2016/12/2 8:12:42 浏览:429

12月1日讯(特派记者唐瑜)青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西宁航空口岸签证处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启动外国人口岸签证和一次性有效台胞证业务。

近年来,大量外国人和台胞来青海省旅游、经商,并逐年呈上升趋势。据统计,西宁曹家堡机场2010年新开辟航线正式开通以来,截止目前,累计运送出入境旅客1.6万人次,国际航班110架次,成为青海通往国内外的重要通道。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韩越介绍,西宁航空口岸签证处启动外国人口岸签证和一次性有效台胞证业务后,外国人可凭本人护照、有关单位邀请函等证明材料,当场办理签证,签发乘务、访问、团体旅游、商务、探亲、人才、私人事务7类口岸签证。也可以为未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西宁航空口岸的台胞办理一次出入境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还可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签发一次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单页)。业务的开通节省了出入境旅客的时间和路程费用,极大地方便出入境旅客来往青海,填补了青海省没有口岸签证点的空白,对进一步增强西宁航空口岸的整体功能,提高青海省进出境通关便利化水平、国际知名度和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口岸签证”又称“落地签证”,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和公安部委托,由地方政府在对外开放口岸设立的签证机构,主要是为出于各种特殊原因,而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其他紧急入境需要的外国人,以及为符合规定的外国旅游团体办理签证的一种特殊签证方式,也是对国家使(领)馆签证的重要补充,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

口岸签证机关负责为抵达口岸的外国人直接签发入境、过境签证。口岸签证,作为外国人申请入境的特殊方式,具体为: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贸易会的;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正式签订贸易合同的;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参加合同验收的;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工程抢修的;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有关问题的;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的;应邀来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看望危重病人或处理丧事的;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在驻外机关申请签证,并持有指定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函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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