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香港 > 企业单位 > 正文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18 17:20:23 浏览:1883

原标题: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3证券简称:粤泰股份编号:临2016-116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2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亲自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粤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关联方柬埔寨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增加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储备,增大公司的盈利空间,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时也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政策,为公司涉足境外房地产开发奠定基础。公司董事会同意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香港粤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置业”)收购关联人杨树坪、杨硕所持有的位于柬埔寨的金边天鹅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边天鹅湾公司”)45的股权及另外53的收益权,以及关联人杨树坪、杨硕所持有的位于柬埔寨的寰宇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宇国际公司”)19的股权及另外49的收益权。具体收购明细为:

此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42,890,326美元,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杨树坪及其控制下的粤泰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额已经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此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付恩平、陈湘云回避表决后,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粤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关联方柬埔寨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召开事宜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393证券简称:粤泰股份公告编号:2016-117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2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2月26日

至2016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议案事宜公司已于2016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3、淮南市中峰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5、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8、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0-87386297)。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

邮编:510600电话:020-87379702

传真:020-87386297

联系人:蔡锦鹭、徐广晋

(四)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23日9:30至17:00,2016年12月26日9:30—12:00。

六、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12月26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3证券简称:粤泰股份编号:临2016-118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香港粤泰置业投资

有限公司收购关联方柬埔寨资产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简述: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需回避表决。同时由于涉及海外收购,公司仍需上报广州市商委审核。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

1、2016年4月22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自然人张红、付恩平签署共同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金控”)。粤泰金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3亿元人民币,占比60,粤泰控股认缴7500万元人民币,占比15,自然人张红认缴7500万元人民币,占比15,公司关联自然人付恩平认缴5000万元人民币,占比10。截止目前,粤泰金控已经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

2、2016年9月1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自然人张红、付恩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粤泰金控的其他各股东的原出资金额作价,收购除本公司持有以外的剩余粤泰金

[1] [2] [3] [4]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