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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巍:“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的重要功臣

发布日期:2022/3/22 21:40:09 浏览:968

来源时间为:2022-03-21

“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民间运作过程的历史,已经被大量关于徐增平的“欺世盗名”的网络文章和视频完全搞乱了!即使是有关功臣“邵淳”的文章,虽有关人物和事件脉络基本准确,但也在很大程度上臆造了细节,歪曲了历史,掩盖了真相,有过度包装之嫌,且相关参与公司和人物的历史定位遭到了极大歪曲!这些因素不仅不利于正本清源而且使得事件真相变得更加扑簌迷离!

本文旨在对“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民间运作过程的历史真相进行正本清源!证据充分,确凿无疑——是真正的铁证如山!客观阐述,不偏不倚,相关参与公司和人物的历史定位准确——这才是您应该知道的历史真相!

“瓦良格”号航母过土耳其海峡(图片来源:网络)

(上部)

为了正本清源,还原历史真相,在此之前,我发表了多篇与“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有关的文章。写到很多人,但有一个幕后的重要人物没有细说,他就是大陆真正第一家接触和运作“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北京泰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泰信达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吴巍先生。可以说,没有他,“瓦良格”号航母可能就不会来中国,也就不会有中国第一艘航空母舰——“辽宁舰”。

没有细说他的故事,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认识吴巍之前,我一直没能看到完整的“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前期运作的文件和资料,所以并不清楚他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二是他一直比较低调,近些年又忙于科研,认为“瓦良格”号航母事件至今尚未过20年,故不想也不敢过早公开这方面的事,且身在国内也怕给自己惹麻烦。初次见面,他只是让我看了下他所掌握的资料,甚至不让我在文章中公开写他和泰信达公司,如果实在避不开就用字母“W”代替他的名字,用字母“T”代替他的公司;三是认识他较晚,对他了解不多,怕交代不清,于是便将他暂时“边缘化”了。然而,要想把“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的故事真正说清楚,事实上还真无法绕开他,否则,就难以还原历史真相。

能够认识吴巍,要归功于后期参与该项目的一个重要人物张勇的引荐。在前期采访过程中,我发现有些人对某些重要事件的细节说法不一致,且又均无资料佐证,就找张勇求证;张勇向我引荐了吴巍,说他不仅是“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前期运作的操盘手,而且掌握几乎所有关键资料。因此我让他帮助联系吴巍。大约在2015年秋天,我才见到了吴巍。

1998年国庆吴巍参加香港创律公司成立10周年庆典左起:吴宇、吴巍(吴巍提供)

一、金融背景,拉开“瓦良格”项目序幕

吴巍是吉林省人,曾用名:吴国富,1968年出生于榆树市,1988年毕业于榆树市实验中学,1992年毕业于中国金融学院。大学期间,一直担任金融系团总支副书记、系学生会主席。1991年,中国金融学院第一届院学生会正式成立,吴巍任学院学生会常务副主席。

关于吴巍就读的这所大学,因为存在的时间不长,可能很多人比较陌生,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中国金融学院是适应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牵头,联合其他八大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所创办的一所以金融学科为主体的理事会领导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陈云同志题词:“办好中国金融学院,培养新一代银行家。”(见下图)陈云同志的题词为中国金融学院指出了办学方向和目标。1987年9月20日,中国金融学院召开成立大会,时任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出席大会并担任第一任名誉院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著名金融专家刘鸿儒担任第一任院长。虽然中国金融学院是一所普通高等学校,但由于每届招生人数很少,京外考生被列入第一批录取,因此,学生素质很高。后来因教育体制改革,该学院于2000年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中国金融学院校名、院训、十周年题词、主教学楼(图片来源:由原中国金融学院团委书记刘红老师提供)

1992年7月,吴巍大学毕业后进入北京一家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在总经理办公室工作,一年后调入资金计划部。1993年底,华阳金融公司遭遇“地震”,时任总经理和业务副总经理同时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拘捕,公司经营陷入瘫痪,资金链断裂,并面临多家金融机构的起诉和债权追索,人员流失严重,信用几乎丧失殆尽。在新经营班子进入后,吴巍临危受命,出任资金计划部负责人,解决公司资金困境,处理诉讼纠纷,恢复公司信誉,并积极配合新任领导协调解决各地遗留问题。因工作能力和业绩突出,大学毕业才两年多,年仅26岁就出任资金计划部经理,又两年后(28岁)出任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8月,因与公司领导经营理念不合,毅然辞职下海,创办了北京泰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吴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80,实际控股100。

泰信达公司作为一家1997年8月才成立的民营公司,怎么会和购买“瓦良格”号航母这样一件大事扯上关系呢?这就是我之所以要介绍吴巍的上述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缘由。

大学期间的经历,使吴巍具备了良好的业务、组织、沟通和社交能力,也使他能在毕业后表现突出较快受到重用。年纪轻轻就能在华阳金融公司两个部门任负责人,说明吴巍具备了较强的融资运作能力,并具备了结交社会各界朋友的身份和机遇。

在采访吴巍和相关人士的过程中,我感到,农村孩子出身的吴巍,为人仗义,正直善良,性格豪爽,重义轻利,恩怨分明。更可贵的是,他具有战略眼光和爱国情怀,这些品质是他能够得到朋友认可的重要因素。他结交了社会各界很多有身份、有影响的朋友,其中包括原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华夏证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邵淳先生,以及香港创律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徐增平先生,由此,正式拉开了“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这场大戏的资金运作序幕,吴巍也因此成为民间商业运作这一重要阶段的关键人物。

拖曳航行中的“瓦良格”号航母:艰难的归国历程(图片来源:网络)

二、携手运作,获得“瓦良格”项目巨额融资

泰信达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就与“瓦良格”号航母项目扯上关系,是缘于吴巍的一次“仗义之举”所引来的两位“合伙人”。

公司成立后不久,吴巍在公司所在地钓鱼台大酒店宴请几位吉林榆树籍国家机关的老乡、领导时,结识了某部局级干部孟某。孟某算是吴巍的长辈,在京政治地位很高。没过几天,孟某就带着李某来找吴巍,说是他们在拍一部香港回归题材的电视剧,中央领导很支持,中央台也会购买并放映,但拍摄后期遇到了资金短缺问题,想从吴巍公司借款以完成电视剧的拍摄。孟某说李某也是他们的工作人员,直接对某领导负责,并担任这部电视剧的制片人。基于对长辈和老乡的信任,吴巍就从泰信达公司不多的开办资金中借给剧组230万元人民币,不仅没要借据,而且连抵押和担保手续都没有做,口头约定半年后还款。(要知道,在1997年,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在北京足能够买两套百平米以上的高级公寓了,可这笔钱最终没能收回,全部损失了!)

几个月后,李某来找吴巍,说电视剧前期拍摄已结束,正在剪辑。他说从借款一事看出了吴巍仗义豪爽、年轻有为、能做成大事,他这次来就是想整合关系帮助吴巍。他践行的是道家处世原则: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不是为了名利,等帮助吴巍事业成功了,他就会退隐。吴巍自然也知道靠自己一个人难成大事,他的优势是金融和政界关系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刚下海经营公司做生意并没有太多经验。既然李某如此表态,他就诚心聘请李某担任了泰信达公司的总顾问。李某后来为吴巍介绍了因故离职的香港航天科技公司原副总裁陆某,担任泰信达公司总裁。吴巍非常大气地说:既然三人合作,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事业,泰信达公司的全部股权就由三人平分,随后三人签署了合作协议(没有正式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除陆某外,李某又为吴巍引荐了时任香港达程投资公司(下称:达程公司)总裁的张勇先生,由张勇代表泰信达公司负责处理香港方面的事务。

吴巍说,在接触徐增平之前,泰信达公司已制定了较完善的商业计划,并已取得了很好的业务进展,特别是他之前已结识了邵淳,并利用融资优势使泰信达公司与华夏证券公司开展了涉及数亿元资金的证券项目合作,正计划向房地产或其它领域渗透,发展前景可期。然而,在徐增平出现后,泰信达公司的经营方向完全改变了!

徐增平是香港商人,之前暗中受时任受海军副司令员贺鹏飞和总参情报部部长姬胜德的委托,前往乌克兰购买已经“报废”的“瓦良格”号航母。为此项目,他在澳门专门成立了一家公司——澳门创律旅游娱乐有限公司(下称:澳门创律公司),徐增平持有公司98的股权,另一位股东叫庄立祥,持有公司2的股权。

1998年3月19日,徐增平与乌克兰黑海造船厂签订了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协议,价格为2000万美元。但是,徐增平自己并没有钱,国家当时并不想要搞航母,也不可能给他钱,因此他四处找人融资。陆某和徐增平是朋友,之前曾帮助徐增平以香港坪洲的一块土地作抵押,从航天科技公司借款2.5亿元港币,后因分歧还打起了官司。大约在1998年4、5月份,陆某和吴巍、李某在商谈公司业务时提到,他有个朋友叫徐增平,在乌克兰买了艘航母。当时吴巍和李某都不大相信此事,但都对这个项目比较感兴趣,表示有机会可以和徐增平见面聊聊。

1998年7月,徐增平来京办事,陆某把徐增平介绍给了泰信达公司。徐增平说,他是“代表国家”暗中出面购买“瓦良格”号航母的,还说这个项目敏感,国家不能出面也不能出资,他只能自己想办法筹钱,以民间形式运作。后经双方多次协商确定,由泰信达公司负责融资与徐增平合作推进这个项目,先筹集2000万人民币,借给徐增平用于项目启动。1998年8月3日,泰信达公司与徐增平签订了《协议书》(见下图:关键备查证据①)。

关键备查证据①-协议书-1998-08-03(请下载放大浏览)

当时正处于亚洲金融危机时期,融资非常困难。笔者分析,这个项目的出资决策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要有爱国情怀,二是要有航母情结,三是要有调度资金的能力,四是要有一定的胆识。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在当时,要想找到一名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的人并不容易。

非常巧合的是,泰信达公司和华夏证券公司此时已经开展了良好的资金和证券业务合作,而作为时任华夏证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邵淳恰恰是上述几个条件同时都具备的人。此外,邵淳已把时任华夏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海南隆泰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隆泰源公司)董事长的吴宇介绍给了吴巍,两人又建立了良好的私人关系,这为“瓦良格”号航母项目资金的具体运作奠定了基础。关于邵淳的故事我已单独写过,这里略去不说,只说吴巍和泰信达公司的故事。

在泰信达公司把拟与徐增平合作的“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向邵淳汇报之后,邵淳也认为这是一个对国家、对民族有益的好项目,应该大力支持。经邵淳同意,1998年8月13日,泰信达公司从隆泰源公司借到了第一笔钱:2000万人民币。随后按徐增平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分别于8月18日和8月28日向香港创律集团公司驻深圳办事处开具二张汇票(见下图:关键备查证据②),金额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用于“瓦良格”号航母项目的启动资金。

关键备查证据②-徐增平付款通知和泰信达公司付款凭证-2000万人民币(请下载放大浏览)

不久,徐增平又到泰信达公司,说“瓦良格”号航母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希望与泰信达公司深入合作,现在只需要6000万元人民币就可以将“瓦良格”号航母拖回。后经多次协商,泰信达公司与徐增平于1998年9月1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见下图:关键备查证据③),核心内容为:把澳门创律公司评估为6000万美元;徐增平将其持有的澳门创律公司98的股权,拿出49转让给泰信达公司;徐增平和泰信达公司按所持股权比例分别各自出资2940万美元(约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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