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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署拟精简并完善公司清盘程序,冀明年度交立会审议

发布日期:2016/1/26 11:18:37 浏览:543

破产管理署拟精简并完善公司清盘程序,冀明年度交立会审议

财华社2013-04-16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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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华社香港新闻中心

政府今日起至7月15日,就优化公司破产法例的立法建议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副秘书长(财经事务)何宗基表示,是次优化并非基於现行条例有任何重大漏洞,而是近年可供比较的普通法国家,例如英国、澳洲均对破产条例进行优化,香港参考国外情况後进行优化,与之看齐。

何宗基表示,谘询文件中有46项立法建议,牵涉5个范畴,目标是达到精简和理顺清盘程序、加强对债权人的保障、使清盘程序更健全。预计2014/15年度交予立法会审议。何宗基预计,新的优化建议将有助保障债权人,同时亦可以降低清盘所需的时间以及费用。

他举例,建议容许审查委员会可透过以邮递或其他电子方式送交的书面决议,行使其职能;以及容许清盘人与审查委员会就聘用代理人的费用达成协议,以简厘定清盘人所聘用代理人的讼费和收费的程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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